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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项食品新标准于2013年开始实施

发布时间:2013-04-11 14:03:00  点击:次  字体:

   来源:中国食品安全报

      《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》将于201311日正式施行,标志着我国全面推行食品营养标签管理制度,这项制度对于指导公众合理选择食品、促进膳食营养平衡、降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风险具有重要意义。卫生部有关人士介绍,《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》规定,预包装食品应当在标签上强制标示四种营养成分和能量(“4+1”)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(NRV)百分比,其中“4”是指核心营养素,即蛋白质、脂肪、碳水化合物、钠,“1”是指能量。如食品配料含有或生产过程中使用了氢化和(或)部分氢化油脂,应当标示反式脂肪酸含量,标准还对其他营养成分标示、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等做出了具体规定。

      201212月农业部与卫生部联合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《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》将于201331起实施,该标准将成为我国监管食品中农药残留的唯一强制性国家标准。农业部有关人士表示,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基础。这也标志着我国《食品安全法》和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实施以来,农药残留标准制修订工作取得重大突破,有效解决了之前农药残留标准并存、交叉、老化等问题,实现了我国食品中农药残留标准的合并统一。中国人民大学农业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介绍,该标准发布后,此前涉及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6项国家标准和10项农业行业标准将同时废止。新标准制定了322种农药在10大类农产品和食品中的2293个残留限量,基本涵盖了我国居民日常消费的主要农产品。

     “2013年还将陆续发布和实行多项新标准,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全面清理整合现行食品标准,而且有明确的时间表。卫生部有关人士介绍,目前卫生部已经启动对5000余项食品标准清理工作,此外将加快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工作步伐,包括《食品中污染物限量》和《食品中致病菌限量》等基础标准将尽快发布施行。同时对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、卫生标准、食品质量标准及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进行清理,解决标准间交叉、重复、矛盾等问题。到2013年底,要提出现行相关标准或技术指标继续有效、整合和废止的清理意见。到2015年年底前要基本完成整合和废止工作,修订食品污染物、真菌毒素等限量标准和食品添加剂使用、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。专家认为,新标准的陆续实施,将为规范和加大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法定技术依据。